不该记住的故事

2008-01-07 11:04| 分类:babamama life thinking 技术无关| 808 次点击

现在,我来讲一个绝对虚构,如有雷同,纯属巧合的故事:

“一个女人,让一个男人等了十年,十年里,这个男人给女人买了房子车子还有一切女人需要的,自己却只能过上基本的温饱生活;
而十年里,这个女人有手有脚但什么工作都不做,都是依靠这个男的,一直骗着那个男的感情,让他养着却不跟那男的结婚。
男人给出的理由是‘那女的是第一个爱上的,难以忘怀’。”

就这么简单,故事完了。你除了气愤同情不解外是不是还想得出什么结论?

应该说,这个故事是有人告诉我的,所以我知道已经有人对这个故事做了总结,她从这个故事中得出了结论并奉之为前车之鉴。

大致是这样的总结:
1、第一个爱上的(初恋)最放不下
2、人不能宠着,宠着了他就不珍惜了

现在我想问:这样的结论是正确的吗?

我们知道,这个故事里的两个人,之所以能让我们震撼,正是因为他们的做法与正常人的做法不同。的确,这本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,属于不正常的人之间发生的事,你却得出了所谓的"总结",然后用到正常人的身上,这显然是错误的逻辑。或者从生活的体验角度上说,这是一种固执和不知变通。

我并非要针对什么人,我只是觉得:你可以从别的正常一点的生活例子中得出同样的结论,这没有问题,但你从这么一个不具备代表性的属于人间奇闻,不会被人们广为传颂反而是不解的例子中得出的结论,属于“从错误的事情得出的结论”,正确性与否,实在值得斟酌。

对那两个“总结”,在这个故事里的确很合适,但在正常的人身上就不一定合适了:初恋“难忘”,但初恋“最放不下”,是没有根据的,“放得下不”,取决于爱和依赖的程度;“宠着了就不珍惜了”,对不懂事的孩子是这样的,但对一个成熟的人就完全相反了,有良知的人都会感动并懂得知恩图报的,而不会像故事中的女主角一样孩子似的越惯越坏。

这种故事,你不该感动,感动在这里没有价值,男人不懂爱,女人根本就没有爱,除了让你感叹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外,我找不出还有什么值得深究的价值。所以我称之为“不该记住的故事”。不能从这个故事中得出任何所谓的经验或者教训来。如果一定要从这样的故事中得出的结论,要么你自己属于那种人,要么得出的“交往经验”也只能用在那样的人身上。如果相信自己是正常的,并不想跟那类(比如那个女的)人打交道,听过了这样的故事,你尽可以一笑而置之脑后。

不是所有的先例都有经验价值,不是所有的错误都有教训意义。生活是一个用心体会的过程而不是一个套公式经验的过程。不分角色不分意境的对同样的人都做同样的“经验套用”,实在不是理智的生活方式。

从“不应该从一件让你震撼的事情中得出太绝对的结论,因为你能震撼,说明价值观相差太大,所以得出的结论就不适合你和你周围的人”这个观点延伸开来,感动——这个难以名状的情感也是如此。感动的,都应该是平平常常的事,而不应该是奇闻。甚至你所感动的,都应该是那些自己也能做到的事,自己做不到的事,可能并不会感动流泪。

比如电视上常常报道的,孝子与父母,这很平常却也让人感动。正是因为这事情平常,符合大众的价值观,属于正常的人做出的正确的事,你遇到同样的情况时也会这么做的,所以你才会感动。

(附:关于写博)

为何我不像那么多的blogger,看到一个热点,尤其是一些震撼的事件,就想着发表些感慨。就是因为我不屑于没有现实意义的事件,与自己价值观和世界观都搭不着边的,我一概不会去总结,不会妄图从这类是件中总结出适合自己的。

比如前段时间我在《我猜》上看到了一个关于家庭暴力的节目,我感到很是震撼,这个社会上竟会有此等事情,但我也只是震撼后就彻底丢开了这个事,就是因为前面所说的,对这样的事做总结,没有意义。

不过看到“张斌与妻子胡紫薇大闹央视发布会”的事情,我倒觉得很有写的必要,因为张斌和胡紫薇在这件事上的表现都是正常的,并且情况也相当普遍,看到时其实我是相当感慨的,有机会我会炒一下冷饭。

其实写博时我都会先衡量的,意义大不,自己写完后会不会舒服些,一般不会逼自己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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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1条评论

  2. 拉菲 2008-01-20 2:19

    我是大一,却碰到了这样不正常的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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